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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 言 主 题 |
留言类别 |
提交人 |
提交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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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胎没办生育证问题 |
民意调查 |
林先生 |
2010年4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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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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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请问一胎没办准生证,小孩三岁现在上户口,补准生证罚多少?结婚到现在都没孕检要不要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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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留言回复如下:26/4/2010 AM 9: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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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依据《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以下处罚; (一)不按期参加生殖健康检查的,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不按规定采取补救措施、终止妊娠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生育证管理规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 xjs 2010年4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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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部门应该为外出打工人口提供… |
民意调查 |
李萌萌 |
2010年4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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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留言回复如下:2/4/2010 AM 10:1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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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免费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提供多种形式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3、开展性及生殖健康、避孕节育等咨询指导服务;
4、帮助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口家庭,解决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实际困难,并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奖励、优惠政策。 |
| xjs 2010年4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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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怀孕了,未办结婚证 |
民意调查 |
abcd |
2009年12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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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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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结婚没办理结婚证,怀孕到现在8个月了,需要补办相关手续,还要交多少罚款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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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留言回复如下:4/12/2009 AM 11:13: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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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先补办结婚证,如果是一孩则不需要罚款,再到当地计生办办理生育证领取手续。 |
| xjs 2009年12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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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残儿鉴定需哪些条件 |
民意调查 |
angel |
2009年9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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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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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等到孩子满5周岁才给鉴定 ?市计生委多长时间组织一轮鉴定 ?乡计生办说,市计生委每5年组织鉴定一次?是吗 ?请回答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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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留言回复如下:22/9/2009 AM 10:5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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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鉴定无孩子年龄限制
2、今年的二胎申报已经开始,你可以到当地乡镇计生办报送资料申请,鉴定时间现在尚未确定。
如果您有不明确的地方,可以致电0376-3957828(县人口计生委科技科)咨询 |
| xjs 2009年9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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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殖健康服务证 |
民意调查 |
李永生 |
2009年8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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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生殖健康服务证 |
发表于:27/8/2009 PM 5:22: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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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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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准生证全国都是一样的?发的证全名是生殖健康服务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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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留言回复如下:1/9/2009 PM 5:0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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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准生证全国不都是一样的。但每个省均是统一制作的。证名应叫生育证。 |
| xjs 2009年9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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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职人员的生育权问题 |
民意调查 |
王 |
2009年8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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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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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政府部门的一位工作人员,32岁,丈夫是农村户口,与前妻育有两个孩子。本人没有生育过。马上就要过了生育的黄金年龄,想要个小孩,却被有关部门告知不能再生孩子了,我不知道是为什么?我又没生过孩子,而且再过两年过了生育年龄,我想要也要不成了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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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留言回复如下:24/8/2009 PM 6:37: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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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按照《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的,经批准可以按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经县级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鉴定,报省辖市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经鉴定患不育症,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三)夫妻双方系归国华侨或回本省定居的港、澳、台同胞,身边只有一个子女的; (四)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烈士的独生子女的; (五)夫妻一方连续从事矿区井下采掘作业五年以上,只有一个女孩,且继续从事井下采掘作业的; (六)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所以,像你这种情况不能再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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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js 2009年8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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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情况证明咨询 |
民意调查 |
王志 |
2009年8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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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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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名外出务工人员,我的户口在潢川县付店镇双湖村,我太太是陕西省西安市户口。我们是2006年5月份在西安市办理的登记结婚(我今年30岁,我太太29岁),现在我太太已怀孕(一胎),我现在要给我太太办理西安的准生证,请问我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才可以在西安办到准生证?此外,我能否再开一个我的婚育状况证明?
谢谢 一个外出务工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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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留言回复如下:11/8/2009 PM 5:3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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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根据《河南省生育证管理办法》规定,生育证必须在女方户籍所在地领取,根据你的情况,你的生育证应该在陕西省西安市领取,至于需要办理哪些手续请直接咨询陕西省西安市人口计生委。为了便于你办理生育证,你可以到你打工的单位和户籍地所在居委会开具计划生育证明(婚育状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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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js 2009年8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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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婚晚育有哪些奖励 |
民意调查 |
杨彩霞 |
2009年8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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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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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今年29岁了,刚结婚,想问一下晚婚晚育有哪些奖励可以享受?这些优惠到哪可以办理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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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留言回复如下:4/8/2009 AM 4:36: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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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实行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8天,实行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这些享受可以在您所在的单位申请享受。 |
| xjs 2009年8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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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生二胎的条件有哪些? |
民意调查 |
xjs |
2009年7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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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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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要二胎,请问有哪些要求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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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留言回复如下:31/7/2009 AM 5:0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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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根据《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和《河南省生育证发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符合《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由夫妻双方提出申请,向乡(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提交下列材料: (一)夫妻双方身份证; (二)户口簿; (三)结婚证(属再婚的,还需提供原离婚的判决书、调解书或协议书和其它相关证明); (四)计划生育技术部门出具的女方健康检查证明。 (五)按规定填写的《二孩生育证审批表》; (六)足以证明符合法规、规章规定生育第二个孩子条件的技术鉴定或其他材料。 乡(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应及时将生育二孩审批表及有关材料报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认真核实全部材料,由生育证审批小组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需进行病残、伤残鉴定或调查取证的审批时限可延长至鉴定确诊或调查完毕之后30日): (一)符合生育二孩条件的,由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根据审批小组的决定发给二孩生育证,并由夫妻双方各自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分别张榜公布; (二)材料欠缺的,应予补齐; (三)不符合生育条件的,退回申请,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 国家干部、职工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必须报省辖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副县级以上干部领取二孩生育证,须将材料报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
| xjs 2009年7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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